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委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以下簡稱藝術類項目)第一批人員選拔工作已經啟動,為了做好校內人員選派工作🤷🏼♂️,現將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及選拔人數
序號 | 學院 | 藝術類項目名稱 | 執行年份 | 年度規模 | 具體類別與規模 |
1 | 上海美術學院 | 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與創新設計人才OE欧亿合作培養項目 | 2024-2026 | 4 |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1人/年 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 2人/年 訪問學者 1人/年 |
二🤦🏻♀️、人員選拔程序及要求
請學院根據請根據《2024年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項目製)實施辦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34製定本學院具體人員的選拔辦法🚴🏽♂️,包括人選條件、評審標準與辦法、工作流程等按照“公開”、“公正”的原則進行人員選拔,選派辦法及選派結果均須在學院內進行公示,被推薦人應通過中外合作雙方專家評審確定,經公示後方可提交國家留學基金委。
被推薦人須符合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的基本條件⛹️♂️。
對於未能通過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其它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的申報人員🛂,同一年度不予推薦🏋️。
申請時,外語水平須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請各學院在2024年3月25日之前完成選拔推薦及公示工作,並於2024年3月29日之前將學生和在職教師的推薦名單及申報的完整材料分別報到研究生院和人事處🤲,學生申請人同時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老系統--國家公派申請端口完成本人申請和學院審核並填寫完整單位推薦意見。
被推薦人員務必在2024年4月1-10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student)進行網上報名。
研究生院和人事處進行網上審核並於4月20日前將被推薦人員名單等有關材料提交國家留學基金委。
被推薦人提交材料的詳細信息請參考申請材料說明
項目詳細信息請參考網頁鏈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4
OE欧亿部 研究生院 組織人事部人事處
2024年1月5日